根据我省2020年度医院等级评审计划,应国药哈尔滨总医院申请,按照《黑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我委于2020年12月份委托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医院开展现场评审。经综合评估,国药哈尔滨总医院基本具备三级综合医院条件(暂不定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电话:0451-85971059 85971116
电子邮件:yzc85971116@163.com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