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依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青人社规〔2017〕12号)和《青岛市2019年度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计划》,拟于近期受理新增社会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年8月1日-8月14日。
二、申请办法
符合《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青人社规〔2017〕12号)(见附件1)、《青岛市2019年度社会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计划》(见附件2)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医保管理部门提出定点申请,获取登陆账号和密码,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ybj.qingdao.gov.cn)提交申请材料。市南、市北、李沧三区的医疗机构向市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区、市向所在区、市医保管理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