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丽江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丽江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提出了5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优化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时序的1条,反映量化连续参保待遇倾斜标准的1条,反映参保筹资跨制度衔接的1条,反映基金支付方式特殊情况现金支付的1条,反映完善复评与争议处理机制的1条。经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除优化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时序建议因涉及调整整体建制计划不予采纳外,其余4条建议均为具体实施细则层面的良好建议、在《丽江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中暂不采纳,将在后续的《丽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采纳。以上意见建议均已向提交人点对点回复。感谢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