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关于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情况清理整顿的通知》(黑食药监规〔2018〕2号)文件要求,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多多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其生产的盐酸曲马多(原料及单方制剂)的购买、使用、生产、销售等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了该公司2014—2017年盐酸曲马多原料药及盐酸曲马多制剂的生产数量是否按批准备案计划执行;核查了2017年该公司盐酸曲马多注射液(307家)及盐酸曲马多片(290家)的经销商资质情况。经查,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未发生超批准生产备案计划的行为,上述家数的经销商均在各省食药监局官网公示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名单内,未发生违法销售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特殊药品生产、使用、销售行为,排查了特殊药品安全风险,确保了特殊药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有效预防了流弊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