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合法权益,赤峰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线索范围
(一)倒卖医保回流药品问题线索。定点医药机构伪造处方、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串换医保药品、诱导“回收”、诱导“冲顶消费”、不扫码销售;职业开药人、非法售卖医保药品的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涉嫌伪造随货同行单、伪造票据“洗白”回流药、篡改购销记录等行为。
(二)违规超量开药问题线索。远超临床用量违规开药、处方与诊断不匹配等套取医保药品;违规冒名购药、更换科室或跨机构超量购买同种药品等情形。
(三)生育津贴骗保问题线索。伪造证明材料“造假申领”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领生育津贴;篡改参保时间、伪造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补缴记录等手段骗取生育津贴,伪造或变造医学文书骗取医保报销和生育津贴双重待遇等问题;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保行为等问题线索。
(四)定点零售药店售药实行“阴阳价格”问题线索(歧视性价格)。定点零售药店对患者购药医保结算与非医保结算实行“阴阳价格”问题的违法行为,即同一药品销售给医保报销人员的价格高于使用现金购药人员的价格,或向现金购药人员提供额外返利、折扣等变相降价。
(五)套刷医保卡问题线索。定点医药机构利用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刷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及邮箱见附件)。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药店名称及地址、涉事药品名称及规格、医保结算与自费价格对比、购药时间、结算凭证(如发票、支付记录)等,以便核查核实。
(二)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对查实的举报案件,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
(三)医疗保障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欢迎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举报违法线索,携手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与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赤峰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