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8〕51号),合肥颐德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在河北省《燕赵晚报》发布下肢冷敷器具(皖合械备20160111号)违法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存在以下问题:1.篡改经批准的广告内容;2.利用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撤销该企业该产品1个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见附件),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附:被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统计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
被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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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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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违法广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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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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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销的广告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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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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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肢冷敷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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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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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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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医械广审(视)第2017080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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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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