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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合肥颐德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下肢冷敷器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0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8〕51号),合肥颐德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在河北省《燕赵晚报》发布下肢冷敷器具(皖合械备20160111号)违法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存在以下问题:1.篡改经批准的广告内容;2.利用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撤销该企业该产品1个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见附件),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附:被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统计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

被撤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统计表

品名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

序号

被撤销的广告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下肢冷敷器具

河北《燕赵晚报》

1

皖医械广审(视)第2017080041号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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