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工作,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法治意识,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2月10日,灵丘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监管人员和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国家药监局《条例》线上公益培训。
此次培训由国家药监局政法司、药品注册司、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同志就相关内容进行讲授。灵丘县局组织监管人员和部分企业负责人30余人在局五楼会议室集中参训;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参加学习,参训人员近150人次。
灵丘县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组织一线监管人员常态化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全面掌握新旧《条例》区别,做到知行合一,增强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