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2日,市局执法交叉检查组对山西临汾裕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隰县裕春分店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企业负责人兼执业药师赵洁香不在岗,且未挂牌告知;执业药师不能有效履行职责,部分处方未进行审核与签字;药店经营的个别中药饮片无标签标识。鉴于该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隰县局申请,现决定对该店采取停止一切经营活动的风险管制措施。整改后经临汾市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经营规范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告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