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鑫康眼镜店 等公司主动注销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03月07日-2024年03月12日,公示期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无异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予以注销。
拟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凭证》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企业法人(负责人)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1
|
包头市青山区鑫康眼镜店
|
内包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031号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3号街坊幸福商城一层A5号底店
|
金小增
|
包头食药监局
|
201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