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三)药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经审查,我局依法注销以下《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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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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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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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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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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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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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康胜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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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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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都城镇一环路好景世纪城叠翠苑C、D幢首层商铺05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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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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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全临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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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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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建城镇罗旁开发区张家潮房屋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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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