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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26 信息来源:查看

遵府发〔2019〕9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总要求,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的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明确定位。 

  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保持不变。  

  (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 

  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 

  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 

  (四)创新机制,群众受益。 

  加强“三医”联动,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和体验,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医共体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全面建成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他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逐步形成“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有序就医格局。 

  四、工作内容 

  (一)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 

  (市)和符合条件的市辖区,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通过双向选择,按照自愿组合的原则,组建2-3个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其他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医共体。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和康复院、护理院加入医共体。 

  (二)加强城乡对口支援工作。 

  各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明确1-2家对口支援的城市三级综合医院和数家专科医院,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提升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三)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县(市)要健全完善由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制订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免原则和程序,明确医共体内统筹使用资产的核算、调配、使用规则等。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实施医共体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牵头组织监督考核。编制部门负责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管理,落实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健全可持续的卫生与健康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医保部门负责督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人社部门负责指导为医共体提供必要的人才引进支持,指导医共体构建符合岗位特征的人事和薪酬制度,合理核定职称结构比例。 

  医共体内部建立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和工作章程,明确权责清单。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绩效统一管理,建立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新机制,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四)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集约配置。 

  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要成立医共体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医共体内的各项工作。医共体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加强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建设,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统筹使用,进一步贯通服务链,实现资源共享。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要加强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下辐射各乡镇卫生院,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要强化内部信息化建设,推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绩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的技术支撑。 

  (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分别核定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职称比例,保持编制总量和性质不变,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薪、薪随岗走”的原则,医共体内各类人员由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统一岗位设置、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人事档案由牵头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医共体要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着力解决村卫生室人员不足的问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由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推荐,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组织人事程序考核后下文任命。 

  (七)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科学制定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要建立医共体运行绩效考核机制,将医共体成员单位履行功能定位职责、分工协作、能力提升等情况作为考核指标,制定医共体内统一的绩效考核方案并进行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八)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要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医共体内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建立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管理办法。牵头医疗机构按相关要求强化重点科室建设,着力推进高血压诊疗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等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等服务为重点。认真落实好《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要求。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要统一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将传统的对单一医疗机构的监管转变为对医共体的监管。牵头医疗机构承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的同质化。 

  (九)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将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优先接诊,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就诊”的习惯。 

  (十)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负责指导、考核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医共体的协作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 

  (十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加强“三医”联动,完善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按照 “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开展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改革,科学设定医共体内医保基金支付结构,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在医改中的经济杠杆作用,激发医共体控制医疗费用的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医共体内医保患者就医报销均从总额中支付,建立医共体与省市级医院谈判机制。引导医共体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实行优化收入结构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控制药品、医用耗材腾出的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共体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十二)落实财政投入经费。 

  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并将资金统一拨付医共体,由医共体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同时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打包交由医共体统一管理,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经费。采取有效途径逐步化解医共体成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历史债务。开展医共体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强基层的有力举措,成立以县(市、区)长为组长的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部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医共体建设。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形成改革合力,保证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各牵头医疗机构要完善相关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做好考核评估。 

  建立完善监测评估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县域就诊率、基层诊疗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患者满意度以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结构比、医保基金县域内基层机构支出结构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评估结果与医共体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将医共体建设情况纳入医改重点考核内容,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要按月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督导,年终组织考核。 

  (三)强化宣传培训。 

  大力开展医共体建设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服务内容、报销政策等进行立体化、多层面、多角度的广泛宣传,深入发掘和培育典型,提高社会对医共体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和就医观念,为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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