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聚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傅军荣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4008309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02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37039)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聚鸣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1-3A02-11号。仓库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昌达路108号4幢以北二楼。法定代表人:傅军荣。企业负责人:傅军荣。质量负责人:周凡。经营范围: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 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20中医器械,21医用软件,22临床检验器械。
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