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基金的杠杆作用,促进扬中市医疗机构向综合控费、提质增效转变,扬中医保局率先在中医院试行医保基金预拨制度。4月7日下午,中医院召开专项工作动员会,扬中市医保局局长、中心主任、中医院院长及中医院各职能科室主任、护士长、全体临床医生参加会议。
会上,医保中心主任对中医院基金预拨方案作了详细说明和具体部署,并带领全体人员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特别强调了其中涉及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5个“应当”和5个“不得”,并通报了医保基金审计和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存在的共性问题。
扬中市中医院院长对医保基金考核方案进行解读,表示要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严格考核奖惩,将违规与绩效相挂钩;提高政治站位,合理用好基金、管理好基金。
最后,扬中医保局局长分别从为什么要实行基金预拨制、为何在中医院开展基金预拨试点、如何做好基金预拨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将“我要控费”的责任意识和基金监管的压力传递到一线科室、医务人员的心中、笔尖,推动基金节约和医院良性发展。二是精细管理,促进成本控制。将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纳入绩效分配考核依据,不得设置可能诱导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的指标并将其与医务人员收入挂钩,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制度,提升医保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医院要常态化开展绩效指标的评价、督办、考核、通报,定期查摆考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绩效考核指标数据分析、反馈,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突出激励导向,绩效奖励向一线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