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分局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大兴调查研究、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部署,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动合肥区域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学用结合,强化监管能力。创新开展“最有价值缺陷”评审,通过分析典型检查缺陷发现背景、风险控制措施、整改落实以及积极意义等,引导监管人员加强回顾分析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开展“争当业务领头雁”干部讲学活动,加强对“委托生产监管重点”“中药饮片生产监管”等内容的学习,以讲促学,培养精于业务、善于执法的监管队伍。
二是坚持调查研究,找准监管方向。通过理论学习、走访调研、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政策研究等方法,分析仅持有B证药品生产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举措,形成调研报告和成果转化运用清单,截至目前,已落实全覆盖检查、法规宣贯、法规测试、政策解读等具体转化落实措施12条。
三是坚持一体推进,实现融合监管。2023年,共接到集采药品、麻精药品、中药生产质量监管、委托生产监管、药物警戒检查等专项工作部署12个,分局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一体推进各项检查工作要求,实现“进一趟门、查多样事”,提高监管效率。2023年,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06家次,其中集采中选企业39家次、特殊药品生产企业22家次、仅持B证企业28家次。
四是坚持宽严相济,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长三角地区和安徽省有关免罚轻罚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充分考量企业违法行为的主观故意、危害后果、整改情况等综合因素,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五是坚持行政指导,促进企业发展。专项检查后,分局均及时配套召开同类企业的法律法规宣贯会,通报检查情况,分析具体案例,以案释法,生动讲解企业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2023年,先后组织召开了中药饮片和医用氧生产企业、B证药品生产企业法规宣贯、无菌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培训等会议5次;联合企业设计制作“三个主体责任规定”宣贯海报1400张、宣贯视频5个,发送企业组织学习宣传,推动辖区企业更好理解和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首次开展B证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法规测试,督促企业学法用法。
六是坚持广泛宣传,营造共治氛围。联合省立医院、爱心企业,常态化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通过问诊咨询、用药咨询、发放宣传折页、回收过期药品等活动,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知识,营造了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2023年,共开展进社区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提供问诊咨询150余人次,回收群众家中过期药513盒(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