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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局多举措加强药品委托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2024/03/08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委托生产行为,第三分局通过提升监管水平、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自查整改、动态更新委托生产信息,落实落细监管职责,深入开展药品委托生产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监管水平。监管人员系统学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药品委托生产相关的法规、制度文件等,对业务知识深入理解,掌握新形势下新任务、新要求,熟练应用于监管全过程。二是强化宣贯,持续增强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调研走访等,对辖区内有关企业加强法律法规宣贯,要求企业持续加强新法规学习,建立健全药物警戒、药品追溯、风险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研判防控,落实纠正预防措施。三是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落实。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要求,督促辖区内5家B证企业按照委托生产药品自查自改清单逐项开展自查,并对企业自查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审核确认。通过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强化问题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化解风险提升质量。四是定期更新委托生产动态信息,做到精准监管。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安徽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结合日常监管了解的信息,适时更新辖区内药品委托和受托生产情况台账,及时掌握药品委托生产企业动态信息,实施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下一步,第三分局将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工作部署,持续精准发力、加强监管,进一步夯实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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