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压紧压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治理任务,2024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药品连锁企业风险会商会和呼和浩特市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座谈会,详细制定《2024年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治理任务,组织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
一是强化重点区域药品安全风险治理。以城乡接合部药店、村镇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为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药品、中药饮片等为重点品种,从进货查验、陈列储存、销售使用三个方面,持续排查治理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重点整治未按照要求储存和销售过期药品及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零售药店GSP符合性检查。按照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新开办和换发证药店的告知函,依据清单对换证换发、设立取得、变更核发和注销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从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设施设备、进货查验、陈列储存、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开展GSP符合性检查。
三是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针对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与卫健委联合印发《整治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工作方案》,强化采购、验收、储存环节的质量监管,规范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主要以常用药品利多卡因注射液、A型肉毒素、疫苗等为重点,从采购、验收、储存等环节,对医疗美容机构和疫苗使用单位落实资质审查、进货查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治理未履行进货查验、陈列储存不符合要求等风险隐患。
四是强化网售药品监管。结合网售药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网络监测等相关信息,认真开展摸排,梳理网售药店,督促药店如实填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表》,动员药店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与互联网三方平台的沟通合作,及时整改网络信息服务和交易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消费者购药合法权益。通过现场问询、监督指导、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上网检查等监管方式,做好互联网服务资格许可现场核查工作,依法治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
五是抓好药品抽检工作。按照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度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自治区级药品抽检工作,任务共计110批次,已完成104批次。同时,制定印发了《2024年全市药品抽检计划》,共计466批次,调配预算检验经费124万元,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中。
六是强化药品安全宣传。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参加呼和浩特市政府网与呼和浩特广播电台文艺广播联合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参加“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进社区直播活动,围绕“一老一小”等特殊人群的消费权益,为公众讲解如何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孕妇、哺乳期以及儿童等特殊人群选购化妆品的注意事项。同时,公众号发布监管动态和科普安全知识,持续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安全放心产品,提高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各级市场监管局将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工作、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持续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任务,坚守药品安全监管防线,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