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5年11月17日受理四川杰莱美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5年11月17日起对拟注销四川杰莱美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杰莱美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住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C1栋2层 1、2、3号;生产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 1666 号C1栋2层3号;法定代表人为何杨艳;企业负责人为宋海亮;生产范围 2017分年类目录:Ⅱ类:22-05-分子生物学分析设备Ⅲ类:22-05-分子生物学分析设备。]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