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认为本次检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要求,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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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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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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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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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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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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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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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2: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青峰大道 1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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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米拉贝隆,171车间 171-01 生产线+174 车间+175 车间 175-01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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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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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原料药(米拉贝隆,171车间 171-01 生产线+174 车间+175 车间 175-01生产线)符合药品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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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