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天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天津博爱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蒲地蓝消炎片(胶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公告》(2018 第82号)要求,请你公司按照《公告》及附件内容修订蒲地蓝消炎片非处方药说明书内容,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我委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涉及药品标签内容修订的一并提出申请。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你公司应对该品种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