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汛期药械质量安全,余姚市局闻“汛”而动,严格落实汛期药品监管工作要求,强化汛期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好汛期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药械经营单位32家次,责令整改2家。
一是强化预警,压实责任。及时向辖区内药械经营企业发出药品安全提示和气象预警信息,督促辖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全方位开展药品自查,备足防汛物资,落实岗位责任,加强汛期药械的养护管理,严格按照标签说明贮存,避免出现发霉、变质的情况。对于地势较低的药械经营单位,及时将药械转移到安全区域,防范药品运输环节储藏环节雨淋水淹。同时向药品经营者宣传汛期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督促各药品经营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是迅速行动,深入监管。对辖区内重点药店开展检查,聚焦肠道传染类、抗生素类、防暑降温类、创可贴等汛期常用药械,重点检查了汛期药品储存条件、药品验收养护、防汛用械产品存量等情况,查看冷链药品、易霉变药品、中药饮片等环境敏感易变质药品以及需阴凉保存的药品是否储存规范,并对检查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涉药主体提出了即刻整改要求,严防严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严查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械价格稳定。
三是加强沟通,严格值守。加强防汛期间药械安全信息沟通,充分做好应对药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强化应急值守,畅通药品投诉通道,及时受理、核实、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药械安全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药械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下一步,余姚市局将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药品、药械安全知识,并做好药学服务指导,引导群众汛期合理购药、安全用药,全力保障群众购药便利、用药安全。同时,持续加大重点药品、重点药械检查力度,摸排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汛期药械安全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