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外省部分精神病医院欺诈骗保案件教训,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我局联合卫生健康委员会,迅速行动,于2026年2月10日组织开展了对怒江安定精神病医院的专项规范提升督导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规范行动
近期,湖北省襄阳、宜昌等地多家精神病医院被曝光存在“免费住院”“假诊断、假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性质恶劣,教训深刻。事件曝光后,国家及省州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精神疾病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体约谈和专项排查。
我局闻令而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并联合市卫健委成立专项工作联合督导专班。我们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辖区精神疾病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旨在通过“以督促改、以导促规”,帮助医疗机构查漏补缺,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二、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开展规范指导
本次督导工作由医保、卫健部门骨干力量组成,特别邀请精神医学专家参与,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脉问诊”和“规范指导”:
一是指导医保报销资料真实性管理。现场指导医院如何完善病历书写、医嘱执行与费用清单的“三对照”机制,确保每一笔报销凭证都有据可查、真实准确,防范因记录不规范导致的合规风险。
二是指导医保政策合规执行。针对精神科特殊的诊疗项目(如物理治疗、康复治疗等),现场解读收费政策,指导医院杜绝串换项目、违规收费等行为,确保收费行为经得起检验。
三是指导数据管理与质控。指导医院建立数据交叉比对机制,排查虚记用量、虚报诊疗等潜在风险点,提升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是指导慢特病管理流程。针对精神类慢特病认定与报销,指导医院优化内部审核流程,防范虚假认定风险。
三、强化协同联动,压实规范主体责任
此次行动不仅是对医疗机构的一次“体检”,更是对医患关系的一次“加固”。督导过程中,我们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要求医院立即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压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第一主体责任。
医保与卫健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和跨部门会商机制,对督导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于规范性问题,我们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通过下达《规范管理建议书》,指导医院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制度,提升自我约束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此次督导工作,既是警示也是服务。全市所有精神疾病类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警钟长鸣,坚守公益属性,回归治病救人的初心。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卫健委持续加大对精神卫生领域的帮扶力度,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指导相结合,利用大数据智能监控等手段,为医院提供“数据体检”服务。同时,我们将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听取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医保政策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切实帮助医疗机构提升规范化水平,为全市精神障碍患者营造一个安全、规范、有序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