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医院动态
成都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第一批违规医药机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2/02 信息来源:查看

按照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现将彭州港川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彭州港川医院

(一)违规事实:存在个别病历伪造病历资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中医康复理疗、使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护理工作、医务人员使用他人账号制作病历资料及医学文书等违规违约行为。

(二)处理依据:《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17年版)第六十八条以及《中医诊疗服务补充协议》等。

(三)处理结果:拒付违规医疗费用(已支付的以追回)、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解除服务协议。自解除服务协议之日起三年内,不予签订服务协议。彭州市综合执法局给予该医院警告、行政罚款等处理。

二、都江堰蜀都医院

(一)违规事实:存在个别病历编造手术记录、提供虚假报告、手术护士无相关资质、购销存台账不完整、药品对码错误等违规违约行为。

(二)处理依据:《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17年版)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等。

处理结果:拒付违规医疗费用(已支付的以追回)、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解除服务协议。自解除服务协议之日起三年内,不予签订服务协议。都江堰市人社局给予该医院行政罚款等处理。

三、崇州博爱医院

(一)违规事实:存在未建立留置针购销存台账、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医师实施X光检查操作、中止协议期满仍整改不合格等违规违约行为。

(二)处理依据:成都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19年版)十一条、第十四条、七十二等。

(三)处理结果拒付违规医疗费用(已支付的以追回)、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解除服务协议。自解除服务协议之日起三年内,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四、大邑新城医院

(一)违规事实:存在医院财务管理混乱、部分耗材申报数量与销售数量比率超过协议约定标准、采取不正当方式招揽参保人员住院、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治疗、不合理收费、收费与实际治疗不相符等违规违约行为。

(二)处理依据:成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2017年版)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等。

处理结果:拒付违规医疗费用(已支付的以追回)、要求医院支付违约金、解除服务协议。自解除服务协议之日起三年内,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五、武侯精卫门诊部

(一)违规事实:存在无住院诊疗资质,却为异地就医病人办理虚假住院、开具虚假住院证明、导致病人无法报销相关费用等违规违约行为。

(二)处理依据:《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诊所类 2017年版)第四十二条等。

(三)处理结果解除服务协议自解除服务协议之日起三年内,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六、成都青羊成一门诊部

(一)违规事实:存在违反服务协议,超服务范围开展医保住院业务的违规违约行为

(二)处理依据:《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诊所类 2019年版)第四十三条等。

(三)处理结果解除服务协议自解除服务协议之日起三年内,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