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注销有关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范围事宜公告如下:
一、四川天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终止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现依法注销该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定点,原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定点批件(编号:川精2006048,已遗失,并登报声明)废止。
二、四川奥泽药业有限公司(原四川拜欧药业有限公司)申请终止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现依法注销该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定点,原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定点批件(编号:川精2006133,已遗失,并登报声明)废止。
特此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