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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部署落实2024年上市后药物警戒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8 信息来源:查看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落实省药监局部署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上市后药物警戒工作的通知》,持续提升全市药物警戒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药物警戒在防范化解潜在用药风险中的作用。

    一是持续加强药物警戒体系建设。结合全市医药产业发展形势,积极探索创新,继续巩固“一体两翼”监测格局,持续推进药物警戒工作能力提升。持续加强市县级药物警戒专业技术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药物警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配置和晋升渠道,不断提升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的分析评价能力。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卫健部门对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巩固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考核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实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监测全覆盖。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覆盖面。做好数据归集分析工作,相关标准和规范,探索对哨点医院药物警戒工作开展检查督导。

    二是不断提高风险识别与评价能力。重点加强对新批准上市药品、疫苗、血液制品、国家集采中选品种、委托生产产品、中药注射剂、含马兜铃酸中药、基因毒性杂质药品以及儿童、老年人用药等的监测评价。协同加强信号检测,对日常监测、舆情热点、投诉举报、国外监管动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中发现并确认的安全性风险信号,及时开展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管建议。

    三是有效开展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针对监测评价、药物警戒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建议,在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针对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信号、出现死亡病例的药品不良反应,进一步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增强风险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监测处置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及时有效防控风险。协同配合省药监局各分局做好辖区持有人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针对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药品监管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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