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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7 信息来源:查看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州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非接触”“不见面”经办服务模式,通过掌上办、网上办、延后办、传真办、邮寄办等方式和途径,保证疫情期间医疗保障服务不打烊、群众办事效能不降低,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就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参保登记、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实现“不见面”办理,特公告如下:

一、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人员增减、异地就医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急诊住院转院、门诊慢性病登记备案、社保卡激活、医保政策咨询等业务时,采用“电话办”“传真办”“网上办”等非接触式办理,参保人员也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信息告知州各级医保部门即时办理。同时,实行承诺受理、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的方式办理。

二、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三、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现金垫付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在疫情解除后办理报销;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不受办理时限的限制。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办理的,参保人员可向医保局申请不见面办理,经医保局核实属紧急情况后,参保人员将住院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原件及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寄往医保局办理。延长2019年度医药费用医疗保障服务窗口报销时限,参保群众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票据,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报销。

四、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支持适当延长处方用药量,可放宽至3个月。

五、各县(市)可视实际情况延长定点医药机构每月医疗、药品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

州直及各县(市)业务咨询电话:

克州医疗保障局:0908-4232029

阿图什市医疗保障局:0908-4239297

阿克陶县医疗保障局:0908-5710206

乌恰县医疗保障局:0908-4621706

阿合奇县医疗保障局:0908-5623469

克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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