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办发〔2022〕121号)精神,市工信局将于近期牵头组织开展2024年度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兑现工作,请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洪工信发〔2023〕17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做好组织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拟参加政策兑现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申报材料,并根据《实施细则》进行分类审核。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可靠性负责。按《实施细则》办理流程相关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在征求财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当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名义报送初审结果至市工信局。同一项目若同时符合市级层面同类型资金奖补条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不重复获得奖励补贴。
(二)市工信局医药产业科收齐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集中评审后,第三方中介机构将对有关申报企业和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对评审后不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三)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123号)有关要求,“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按照该新政策执行,本《实施细则》第9条“支持技术改造”项目不再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2024年度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申报表》(见附件)。
(二)根据《实施细则》中支持项目的有关条款,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汇编成册。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兑现项目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时间
按照申报时限要求,有关企业和单位应于2025年5月9日前(5月9日后网报窗口关闭)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书面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2025年6月6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报送初审结果至市工信局,逾期未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市级奖励补贴。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医药产业科 8388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