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
为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全省医保按病种付费工作,现将修订后的《青海省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办法》印发你们,并就做好按病种付费工作作如下通知,请一并执行。
一、严格执行按病种付费政策
根据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级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办法执行情况和反馈的意见,考虑近两年医疗费用增长因素,我局修订了《青海省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办法》,调整了部分病种目录及支付标准。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尽快组织实施。
二、及时更新完善医保信息系统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及时更新完善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立按病种付费的结算模块;省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省级职工和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完善按病种付费结算模块。医保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工作要在通知印发之30日内完成。
三、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按病种付费的管理服务、督导检查、统计分析等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反馈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按病种付费工作顺利推进。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