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企业申请,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以下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查结果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7日,自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34-8551506
通讯地址:衡南县行政审批局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电子邮件: 2831555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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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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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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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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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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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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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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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健益堂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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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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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零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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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化学药(不含冷藏药品、不含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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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农贸市场小区门面第21栋第2单元第1楼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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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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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日
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