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开展医药价格动态监测和“价比三家”,监测药品降价成效明显。2023年,监测药品监测期间价格下降的品种29个,其中降幅最大的复方托吡卡胺由15.5元/支下降为5.39元/支,降幅达65.23%。
一是健全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宿迁市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选取15家民营医疗机构、7家药店作为医药价格监测点,2023年共计对158种药品、68种常用耗材、97种国家集采药品,187项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以及20个全年开展量较大的病种项目开展监测。
二是创新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将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细化为制定方案、研究定稿、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4个步骤,加强工作的指导性、计划性,2023年共发布价格监测公告12期。
三是扩大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覆盖范围。监测药品以临床常用慢性病和国家、省集采药品为主,医用耗材以临床常用、价格昂贵为主,医疗服务项目以临床使用频次高为主,单病种付费项目以结算次数高为主。
四是拓展医药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渠道。在《宿迁晚报》、“宿迁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按月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在市医保局官网开设“药价监测”栏目,同时在医保服务大厅、定点医院、药店等公共场所显示屏滚动播放价格监测一览表,保障参保人员对医药价格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五是开发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系统。应用中央、省提升医保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开发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系统,完成建设基础信息库、开展价格监测、实时价格预警三项目标,极大提高价格监测的效率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