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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暨专项整治业务培训班在长春举行
发布时间:2021/04/29 信息来源:查看
    4月25日-26日,省医疗保障局在长春市举办了2021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暨专项整治业务培训班。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凯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动员讲话,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作了经验介绍,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中正参加本次培训并作了培训总结。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王爽、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所长高远祖、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刘宏亮分别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的案件线索查办与处理”“医保经办机构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等进行了专题授课。


  杨凯指出,医疗保障基金作为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要学好用好落实好《条例》,进一步提升全省医保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开展好今年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医保部门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部署;二要直面问题,迎接挑战,充分认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三要用好《条例》,依法行政,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期间,全体学员就如何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会议精神和杨凯局长讲话要求、如何落实全年基金监管工作部署、如何联合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等展开了热烈讨论


  刘中正在培训总结中首先肯定了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成果,并就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利用《条例》执行的“窗口期”,加强学习和宣传;二是要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属地监管和基层三个监管责任;三是要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要按照全省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扎扎实实开展好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分管基金监管工作的负责同志基金监管科(处)负责同志、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基金监管工作的同志、医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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