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以来,国家鼓励发展传统中药制剂,降低了准入门槛,对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药店、诊所等主体借机违法生产(配制)传统中药制剂行为有上升之势。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传统中药制剂生产(配制)环节的新变化、新态势,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培训和学习,着力提高药品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同时强化监管,适时“亮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截至目前,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查处无证生产(配制)中药制剂案3件,涉案中药制剂货值金额总计2万余元,没收流水式粉碎机、全自动中药制丸机、糖衣机和微电脑烘焙机等生产加工设备5台,有效遏制和打击了无证生产(配制)中药制剂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紧盯这一环节,加强巡查,强化督导,同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监督作用,扩大行动成果,进一步净化和规范药品市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