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复方氨酚烷胺片”现执行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六册,标准号为WS1-XG-015-2002。经我委审核,标准正文内容更正如下:
鉴别(2):“…加新配制的糠醛溶液(1→100)100ml,硫酸溶液(5→12)5ml,…”应更正为“…加新配制的糠醛溶液(1→100)1ml,硫酸溶液(5→12)5ml,…”;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院),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药品仪器检验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药品评价中心、信息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药化注册司、稽查局。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