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七分局铜陵工作站、铜陵市公安局、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五部门联合发布并实施《铜陵市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该《细则》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健全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细则》对五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总体要求进行明确,对案件移送条件、时限和移送监督等进行细化,对联席会议、双向通报与移送、证据转换、联合督办等协调机制进一步深化。
《细则》聚焦铜陵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融入既往经验做法,突出成效评估,确保涉刑案件高效衔接:一是提高移送效率。细化案件移送、反馈程序及时限要求,解决移送操作层间程序缺位问题。二是破解难点堵点。对涉刑案件侦办中“非药品冒充药品”认定、“无国家药品标准”检验路径确认、“妨害药品管理”等需要开展风险评估情形的评估方式、“主观故意”认定等进行固化。三是保障认定意见规范权威。明确市级药品安全专家库对重大复杂犯罪案件的论证职责及认定意见出具程序。四是提高涉刑案件办理标准。要求各部门建立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工作台账,并对年度衔接工作开展评估与通报。
《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五部门协作,对于落实行政与司法部门间无缝衔接,增强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合力,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实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