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以药店、诊所、美容院为主要检查对象,主要查看药店阴凉区温湿度是否达到要求,其记录是否完善;是否及时索取、留存供货商合法票据和资质;是否存在销售和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检查药械化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65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1家,处理投诉举报8起,立案查处30起,罚没款12.5万元。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部分企业仍然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和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情况。下一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资质审核制度,确保所售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