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要求,拟予换发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5-7205959传真:0795-7205959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秀江东路968号大数据产业发展办公区????邮政编码:336000????电子邮件:ycfdazs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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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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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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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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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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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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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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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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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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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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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宜春市广电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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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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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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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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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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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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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含冷藏药品)、肽类激素(仅限胰岛素)、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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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111号汇景香颂28栋1层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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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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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阳新区分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