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医函〔2020〕163号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委直属医疗机构,驻琼部队武警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结合《海南省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工作部署,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各定点医院、诊疗协作组要切实发挥我省龙头作用,参考国家有关诊疗规范制定细化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和诊疗流程,通过定期巡诊、按需会诊、远程指导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我省整体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水平。
三、持续做好诊疗信息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目前国家儿童肿瘤监测平台2.0版本(www.pcscn.org.cn)已完成平台升级,省人民医院 、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三亚中心医院3家医院已在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仍有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未进行注册,请未注册单位在文件下发一周内完成平台注册。
二是各定点医院和各诊疗协作组要按照国家儿童肿瘤监测工作要求(详见附件),按照时间节点(2020年5月31号前完成2017—2019年历史数据上报工作,2020年开展每月常态化上报)报送相关诊疗信息。
三是鼓励还未纳入我省定点医院和诊疗协作组的医疗机构,前往平台注册参与信息登记工作。
附件:国家儿童肿瘤监测工作要求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