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20〕1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管理权限,现将2023年第四批通过审核的医疗机构名单及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目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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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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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类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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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水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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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肝胆、甲状腺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2.?乳腺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3.?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房性心动过速导管消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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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