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期,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措施,积极开展了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明确监管任务。制订印发了《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刻保持战时攻坚状态,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盯公众关注度高的疫情防控药械物资,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二是明确监管重点,持续开展监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为重点,严查购销渠道、入库验收、仓储养护、出库复核、销售运输和药店陈列等关键环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四类”药品日销量监测分析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的供应安全。
三是强化新冠疫苗监管,确保疫苗安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重点围绕疫苗资质管理、储运设施设备、储存温度记录、验证验收、冷链控制、定期检查制度、追溯数据上传、不合格疫苗的处置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开展工作,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药品零售门店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药品零售门店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定时消毒工作区域和公共用品、设施。工作场所配备消毒剂、测温仪,醒目处张贴健康码图片、佩戴口罩和消毒提示,提醒顾客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和净手消毒后方可入店,保持顾客、工作人员安全距离。
下一步,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紧盯公众关注度高的疫情防控药械物资,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