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199号)的规定,经我局组织对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滩院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认为符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许可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21017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jxsypjyc@126.com
特此公示。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江西省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审查公示附件
(202402号)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单位地址
|
申请事项及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放射性药品科负责人
|
备注
|
|
1
|
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滩院区)
|
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266号
|
申请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三类),131碘(131I)化钠放射性药物、邻碘[131I]马尿酸钠放射性药物、125碘(125I)体外诊断放射性药物、高99m锝-(99mTc)酸钠及其标记药物、89锶-(89SrCl2)放射性药物、153钐-(153Sm)放射性药物、32磷-(32P)放射性药物、125碘-(125Ⅰ)密封籽源、90钇-(90Y)放射性药物、177镥-(177Lu)放射性药物、223镭-(223Ra)放射性药物
|
陈志平
|
徐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