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常山县局积极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年度自查工作,全面评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风险,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一是分级分类梳理到位,做到监管对象全覆盖。本次年度自查覆盖全县范围内85家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14家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明确企业自查范围,督促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围绕医疗器械购销情况、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形成自查报告,积极排查风险隐患,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已有4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要求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完成自查率48.5%。
二是线上线下服务到位,做到主体责任整体落实。通过会议、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发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上报通知,局所联动,利用“片区+网格”监管模式,聚焦各辖区内自查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报送时间。同时,强化过程指导,及时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是督促整改到位,做到自查工作凸显成效。常山县局后续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重点对企业自查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等有关情况,列入企业监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