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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3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精准施策分区分类有序恢复日常医疗秩序的通知》要求,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既要抓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反弹,又要抓好正常医疗服务恢复,要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分区分类有序恢复日常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紧跟疫情防控的新进展、新形势,统筹考虑当地复工复产大局,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医疗服务恢复情况监测和研判,认真研究和解决恢复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积极恢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重点给予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转。 
    三、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释放积极信号,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恢复情况,提升患者就医信心,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对暂时关闭的诊疗科目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对无特殊原因不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或恢复迟缓的要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整改到位。 
    四、为全面了解我省日常医疗服务恢复情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登录网址http://202.61.88.12:8555/yqfx/login,通过“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卫生应急调度管理系统”的“疫情处置”菜单下“医疗秩序恢复情况日报”,自3月21日起,网络直报每日17:00前上报前日0-24时本机构门诊量、急诊量、住院量及手术量等相关信息(见附件1),并于3月24日前完成2020年1月16日-3月20日数据及2019年同期日报数据的补报工作。
    原定点医院使用发热门诊账户登陆,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均使用新建立的账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省级交市州统一下发。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http://www.nhc.gov.cn/yzygj/s7659/202003/c24669ab06324ad080ef7282cd26cf0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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