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医保局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切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氛围,1月28日,和林格尔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三项医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专题培训。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负责人及医保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聚焦三项《实施细则》的核心要义,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授课人员围绕三大核心主体的信用评价标准、评分细则、流程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及惩戒措施、信用结果应用等关键内容进行深入解读,结合日常监管中的典型案例,厘清政策边界,解答实操疑问,帮助参训人员精准把握政策内涵,明确自身职责与行为规范。
会议指出,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形势复杂严峻,失信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亟需通过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强化源头治理。三项《实施细则》为医保信用管理提供了明确遵循,是推动医保工作从“监管型”向“信用型”转变的关键抓手。全体参训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策核心,坚持学以致用,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政策学深悟透、落地见效。
下一步,和林县医保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推动培训成果转化,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实施细则》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精准推进信用评价工作落地。同时,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动态管控,推动形成“医保部门监管、医药机构守信、参保人员自律”的共建共治共享医保信用生态,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促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