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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关于对个别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串换药品问题的通报2022/03/10
发布时间:2022/03/14 信息来源:查看

省本级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年度稽核计划,近期我中心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稽核检查。经查,个别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串换药品问题,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个别定点零售药店可用医保卡刷卡购买大枣(60g*16包)6袋等共计324.5元,收费票据显示刷卡购买多维元素片287元(数量1)、奥美拉唑肠溶胶囊37.5元(数量1)。

二、个别定点零售药店可用医保卡刷卡购买莲子(350g)2盒、无花果(548g)2盒、柠檬(冻干)(2片/袋*9袋)2盒、蜂蜜(8g/袋*15袋)2盒、葡萄干(250g)1盒等共计386.2元,收费票据显示刷卡购买消痛贴膏345元(数量3)、蓝芩口服液41.2元(数量1)。

针对上述违规串换问题,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我中心已给予相关定点零售药店追回违规费用、暂停医保服务6个月处理。省本级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我中心将持续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基金安全和参保人根本利益。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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