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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了药品使用单位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个别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还存在药品购销渠道不规范、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药事管理不对称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医疗机构是药品流通的终端环节,药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市、区)局要真重视、真监管,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精神,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意识。

二、明确重点,强化监管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药品风险研判,梳理辖区内医疗机构存在的安全风险及监管薄弱环节,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围绕2018 年省、市局流通环节药品监管的工作要求促进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能力提升,全面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监管。一是认真开展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环节,特别是民营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二是充分利用监督抽验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抽验力度;三是切实做到监管到位,处理有力。

三、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医疗机构是履行药品使用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督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范管理,贯彻落实药品购进、储存、使用、年度自查报告等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四、着力培训,提升能力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实际围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配齐配强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水平。要深入学习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教学、实战演练、外出学习等方式,认真展开自学和集中培训学习,熟悉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流程,精准掌握查处违法违规线索的技巧和方法,查办一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重大案件,提高震慑力和影响力,切实维护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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