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都市医保局对辖区一家诊所和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涉嫌倒卖药品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参保人付某某分2次在宜都市某大药房使用医保基金购买百令胶囊2盒、骨化三醇软胶囊3盒,金额共计176元。之后,该参保人将其购买的2种药品直接录入自家诊所库房,并将其分别卖出,金额共计196元。市医保局针对该案件特组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核查数据线索。经取证核查,该诊所和参保人付某某涉嫌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事实清楚。
宜都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责令参保人付某某退回违规资金176元,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并对其处骗取金额一定倍数罚款。同时,责令该诊所退回违规资金196元,并暂停该诊所现阶段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这起参保人及诊所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的行为,虽违规金额不大,但行为性质恶劣,这也是宜都市首例医保局对参保人和定点单位同时作出暂停医疗保障待遇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此,宜都市医保局提醒每位参保人,医保基金是每个参保人员的“看病钱”“救命钱”,每一分都应当用在刀刃上,绝不能成为诈骗者眼中的“唐僧肉”。广大参保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应依法享受医保待遇,不应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非法骗取医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