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医院动态
陕西省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保证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陕食药监办函〔2018〕94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及检查内容

(一)任务分工

市局负责对全市监督检查活动的部署、督导和抽查;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负责市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检查工作,各县区局负责对辖区内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等在内的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印发的《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食药监发【2018】8号)中的条款对医疗机构从制度与人员、药品购进和验收、药品储存和养护、药品调配和使用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学习和对照自查阶段(5月25日-6月20日)。各县(区)局和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要安排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认真学习《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食药监发【2018】8号),对照《细则》要求进行严格自查,并向各县(区)局写出自查报告。

(二)监督检查阶段(6月21日-9月10日)。各县(区)局和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根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有序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照规定进行查处。市局将在此阶段安排对部分县(区)局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

(三)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各县(区)局和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下一步监管工作的具体设想等,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及检查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报送市局市场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局和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要充分认识这次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任务,通过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行为,确保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局和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要在依照《细则》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突出检查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要求医疗机构进行限期整改,并积极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强化协调沟通,扎实开展工作。各县(区)局和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要在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的同时,努力强化上下级,特别是同级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保障监督检查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0911-2160240

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检查医疗机构(家)

限期整改(家)

案件移送(件)

处罚金额

整改到位(家)

出动检查人员(次)

总数:

三级

二级

一级

社区服务中心

村卫生室

其他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