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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年第13号)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药品零售行业“集成式”审批改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2 信息来源:查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升药品零售企业审批便利度,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药品零售行业“集成式”审批改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完成药品零售等相关条件准备的情况下,拟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食品项目,申办药品(含医疗器械、食品)经营许可(含核发、备案和换发、延续)过程中,向许可(备案)机关一次申请,提供一套申请资料,许可(备案)机关在不取消许可事项、不降低审查标准、不改变监管关系、不合并许可(备案)证、不影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实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同核查、内部流转、分别审核、一次发证”的审批运行机制。

二、优化流程。将药品、医疗器械、食品3个类别涉及的核发(备案)4个事项、换发(延续)3个事项,分别整合为药品零售行业“集成式”审批“一件事”,企业只需到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一套申请材料,通过市场监管局各科(股)室内部流转,对多个事项一同现场核查,即可一次性申办涉及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的多个事项,一并领取相关许可(备案)证。

三、核减材料。将药品零售企业涉及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4个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由38件整合核减至15件以内;将药品零售企业涉及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延续3个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由36件整合核减至14件以内。核减材料中监管机构意见(无未结案证明)、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禁业限制人员情形证明由企业提供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5),同时,市场监管局相关科(股)室在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中加强对企业承诺情况的网络核查和检查核实。

四、压减时限。将办理时限依照全流程办理事项中承诺时限较短的时限确定(现场办结的事项除外),即将药品零售行业“集成式”核发审批的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将药品零售行业“集成式”换发审批的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窗口:028—26110218

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窗口:028—26370273

市市场监管局临空经济区分局窗口:028—26932673

雁江区市场监管局窗口:028—26920057

安岳县市场监管局窗口:028—24593231

乐至县市场监管局窗口:028—23334082、028—23334083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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