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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舒心颗粒”“熊胆粉”“手臂式全自动电子血压计”解除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018年1月、2月,省局印发了两期《关于对广告严重违法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对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心颗粒”、瑞丽彩云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熊胆粉”、深圳市家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手臂式全自动电子血压计”采取在辖区内暂停销售措施。这3家企业分别于2018年1月31日、2月28日、3月5日在《生活报》发布了“舒心颗粒”、“熊胆粉”、“手臂式全自动电子血压计”广告更正启事。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解除暂停销售“舒心颗粒”、“熊胆粉”、“手臂式全自动电子血压计”的行政强制措施。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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