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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1/04/25 信息来源:查看

   2021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条例》,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增强群众普法意识,推进《条例》落地见效,4月20日上午,我市在北部湾广场举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暨2021年北海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条例》的公布实施,从法制层面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同时,明确了医疗保障部门职责,规范了行政执法、协议稽核的方式和程序,对于未按规定履职的,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理。我市将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细落实,力争让《条例》家喻户晓;加大全员培训力度,系统学习《条例》内容,确保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经办机构人员等培训到位;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基金监管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完善联防联控的办事机构、议事规则、问责制度等工作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和社会力量,形成严密有力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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