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精神,我局对《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青政发〔2018〕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qdybsqc@163.com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林凤 0532-80770731
三、信函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社保大厦318室,邮编:266071。信封请注明“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